您目前所在页面:首页>国家政策
国家政策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9-09-03   /  浏览: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建筑业管理局:

建筑产业现代化是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信息化管理为主要特征,整合设计、生产、施工等产业链,实现建筑产品节能、环保、全生命周期价值最大化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建筑生产方式。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是建筑生产方式从粗放型生产向集约型生产的根本转变,是衡量一个地区建筑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建市〔2014〕94号)和《河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豫政办〔2013〕57号),推动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稳步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着力打造以绿色建筑为核心的建筑业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着力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以住宅产业化为切入点,以政府和国有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及学校、医院等公益性项目为突破口,形成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和施工能力,打造专业化施工水平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优势的高效、节能、环保型产业集群,培育我省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基本原则。坚持建筑产业现代化与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统筹规划与重点推进相结合、循序渐进与示范带动相结合和设计、施工、装饰装修一体化的原则,稳步推进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


(三)发展目标。到2017年,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标准体系、政策体系和项目监管体系基本完善;培育3-5家大型建筑构部件生产企业,探索建立一批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建筑产业园区和基地,初步形成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集群;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全省预制装配式建筑的单体预制化率达到1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技术标准体系。依托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成立河南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地方标准编制委员会,2017年底前完成装配式结构体系的设计、构件生产、装配施工、竣工验收、使用维护、造价管理和系统评价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和图集的编制工作。编制河南省预制装配式建筑通用部品标准,规范部品设计与生产,实现建筑部品标准化、模数化和通用化。分阶段实施编制计划,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关键技术研究及集成示范,在此基础上总结编发河南省相关技术导则,成熟技术及时编发地方标准;暂无标准、无技术导则的结构体系,可进行专项技术方案论证,出具专家论证意见等形式推广应用。


(二)建立监管服务机制。建立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2015年年底前制定完成河南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项目定额、取费、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管等制度。在设计取费和工程定额方面,提高预制装配化项目的标准;在招投标方面,制定针对预制装配结构设计和施工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制定预制装配式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过程监管和竣工验收标准;在产品管理方面,建立建筑部品使用目录,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定期发布推广应用、限期使用和强制淘汰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目录。


(三)开展技术创新。增加建筑产业现代化的科研投入,扶持企业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中心。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建立技术联盟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围绕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标准化设计、部品构件生产、装配施工工艺等技术研究,形成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应用成套体系。积极研发应用BIM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实现建筑产品全过程的追踪、定位和维护。


(四)培育市场实施主体。鼓励省内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设计、施工骨干企业融合,进军建筑产业现代化领域。引导省内规模较大、技术能力较强的构件、商品混凝土、传统建材、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向建筑产业现代化部品生产企业转型。吸引国内外综合实力强、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高的企业进驻河南,引领和带动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


(五)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按照优化资源、合理布局的要求,以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地区和优势明显的企业为主体,积极推动产业化基地建设。出台《河南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管理办法》,支持郑州、新乡、焦作等市先行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园区,发挥示范、引导、集聚和辐射作用。


(六)组织试点示范。以住宅产业现代化为切入点,选择政府和国有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益性项目作为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的示范工程,力争到2017年底全省保障性住房工程中预制装配式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300万平方米。示范工程重点对不同产业化水平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或装配式钢结构成套技术应用、国内现有成熟技术与产品的工业化生产和安装、我省开发的适合河南地区资源和气候特点的预制构部件及配套产品应用、住房城乡建设和质量监督部门对预制构配件的质量监管模式、探索行之有效的扶持政策等内容进行示范。


(七)推行住宅全装修。制定住宅全装修质量技术标准,强化对全装修住宅建设过程的质量监管。国家强制推行的绿色建筑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实施一次性装修到位,逐步扩大全装修住宅的比例和范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以厅长为组长、分管厅长为副组长,有关处室、单位参加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建筑管理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出台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经济激励政策和技术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益性项目应优先采用预制装配式技术建造,增加的工程造价计入项目建设成本。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房地产项目在办理规划时,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具体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装配式构件投入可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竣工验收合格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可实行优惠返还政策,可优先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类评优评先。把建筑产业现代化结构体系列入《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创新项内容予以加分;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二星级运行标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省级财政按20元/㎡给予奖励,一星级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规模的执行定额补助上限,并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绿色建筑奖励资金。建筑产业现代化墙材生产企业优先纳入新型墙材专项基金项目扶持范围。


(三)建立产业现代化项目论证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建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委员会,指导各地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建设。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成立相应的专家委员会,在试点推进阶段,负责对本地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建设方案和应用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成套部品及技术进行论证。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企业的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培训,培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的管理型人才和生产、操作经验的技能型产业技术工人。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提高群众对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的认知度。


2015年6月5日